十九日斩贼十二人始明正典刑

方回 · 宋末元初

兵兴欲两旬,三载气初伸。 汝既甘从贼,官非乐杀人。 早知膏白刃,何忍效黄巾。 拙速无奇策,登城悉市民。

白话文译文

战火蔓延近二十天, 三年来士气初次舒展。你既然自愿追随叛军, 官府也非以杀人为欢。早知会血染刀锋之下, 又何忍效仿黄巾作乱。仓促间别无奇谋良策, 登城守备尽发动民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