授产儿辈作 其二

王世贞 ·

仲儿仅十三,少者乃十二。 颇解学占毕,不晓人世事。 一旦付以家,毋乃为之累。 吾患在有身,况彼儿女计。 兴者任其兴,废者任其废。 何必学庞公,尽抛洪涛内。 斗大一团焦,宽然若天地。

白话文译文

仲儿才十三岁,小的那个不过十二。他们虽略懂些读书习字,却全然不通人情世故。若突然把家业交付给他们,恐怕反而成了他们的负累。我自身尚且为这副躯壳所牵绊,更何况还要为儿女们操心谋划呢?兴盛的便任它兴盛,衰败的也任它衰败吧。何必非要效仿庞德公,把家财尽数抛入洪流之中?哪怕只有斗大的一间茅屋,心胸开阔了,便觉得天地般宽广自在。